更新時間:2021-11-11
廣東脫硫增效劑根據初次投加反應情況,及現場條件,繼續試驗??煽紤]停泵或煤質變化(參燒部分高硫煤)試驗。 二次的投加時間和加入量根據系統參數結合現場一次投加后運行情況而定,建議投加量為每臺吸收塔60-80kg/天(硫份1.0%以下60kg/天,硫份1.0%以上80kg/天)。 具體的投加量由技術工程師確認。
脫硫增效劑
脫硫系統主要設備應穩定運行,如煙風系統、吸收塔系統、石灰石漿液制備系統、石膏脫水系統、廢水系統等。FGD主要參數應達到穩定,如吸收塔漿液pH值(5.0—5.5)等; 漿液密度控制在15%-18%。
1)加藥1-15天的運行數據記錄表包括各個負荷段工況;
2)進行燃燒高硫煤試驗,確定加藥前燃燒高硫煤脫硫系統所能承受的極限工況。
3)進行停泵時(脫硫效率較高時 ),即先將系統控制在穩定狀態,然后停止一臺循環泵,記錄24內運行數據,若在24小時內系統脫硫效率急劇降低,即恢復啟泵。 廣東脫硫增效劑
脫硫增效劑
根據初次投加反應情況,及現場條件,繼續試驗??煽紤]停泵或煤質變化(參燒部分高硫煤)試驗。
二次的投加時間和加入量根據系統參數結合現場一次投加后運行情況而定,建議投加量為每臺吸收塔60-80kg/天(硫份1.0%以下60kg/天,硫份1.0%以上80kg/天)。 具體的投加量由技術工程師確認。
加藥時,考慮系統中漿液、濾液水若流失會造成試驗藥劑流失,從而使藥劑濃度降低,此時所需補充量會有所增加,所以日常巡檢人員需要引起注意。
因為脫硫增效劑加入后,快速提高吸收塔內反應速度,石灰石漿液及石膏生成量增快,要求相應系統設備能力夠用,保證較低的吸收塔漿液密度。
1)供漿系統設備能力不足時,會出現吸收塔內pH值下降,石灰石利用率降低,脫硫效率下降。
2)氧化系統設備能力不足時,會出現石膏氧化不足,大量生成亞硫酸鈣。亞硫酸鈣影響石灰石溶解及脫水系統正常運行。
3)脫水系統設備能力不足時,石膏脫水效率達不到要求,處理能力不足,影響設備正常運行。
4)石膏漿液排放系統能力不足時,吸收塔內漿液密度升高,影響脫硫系統正常運行。廣東脫硫增效劑